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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务公告

新余市对外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

2020/09/14 1.3w 阅读 374 点赞
新余市对外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

(新闻通稿)

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1日,江西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于2020年4月16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并移交了《新余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新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新余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市委书记蒋斌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市委副书记、市长犹强调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着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加快建设“三区两典范”、再铸“工小美”新辉煌而努力奋斗。到2020年底,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7%,达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达到93.5%(或达到全省平均值);全市4个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5%,国控、省控、县界断面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与2015年相比,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12%以上,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4.3%以上,氨氮排放量减少3.8%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10.1%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2%以上。

我市针对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句梳理出32个问题,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制定了《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同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新理念新战略等列入全市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主要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道路运输、渣土清运、建设工地、物料堆放、工矿企业、餐饮油烟、机动车污染、燃煤锅炉等为重点的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集中开展以水环境提升改造、城镇污水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为中心工作的碧水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全力推进赣西地区危废处置中心及工业废渣资源化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三是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有序提升污水处理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按要求施行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加大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力度。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四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32个问题、交办的81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反弹。五是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构建增加环保多元投入、促进绿色产业、生态补偿、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等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强化生态环境能力保障体系,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6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逐一厘清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向社会公开。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四是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完善跟踪督办机制,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日巡查、周暗访、半月调度、月通报、年考核”等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整改进度。五是强化销号管理。严格销号管理,按照“属地管理、领域监管、实事求是、序时管理”的原则和“初审、申请、核实、公开、核准、问效”的程序,严格销号标准,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落实。强化整改销号逐级把关、社会监督、媒体曝光和责任追究,严防出现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和污染反弹等问题。六是及时公开信息。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下一步,新余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生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主动整改、尽快整改、坚决整改,努力保护好新余的绿水青山,巩固好新余的生态优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铸“工小美”新辉煌而努力奋斗。

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