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政策政务公告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2023/09/14 1.5w 阅读 384 点赞

为加强我市国防动员工作,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识别和掌握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等信号规定,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及控制系统的性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全省统一安排,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0分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一切活动照常。各警报设置单位要加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并做好值班工作。城区各部门、单位、学校、社区居委会应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对广大市民进行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

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