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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务公告

新余市对外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24/03/18 1.8w 阅读 508 点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2016714日至814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了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161117日反馈了督察意见;201861日至71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20181016日反馈了督察意见。202147日至5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717日反馈了督察意见。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一、工作进展

截至2023年底,2016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18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全市的18个问题中,需限期整改的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的16个问题,均在持续推进中。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21个问题已完成14个,达序时7个;其中我市牵头整改的6个个性问题中,4个限期整改问题已完成3个,1个在有序推进中;2个需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均完成整改任务并将长期坚持。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动整改。全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专题调度会、工作推进会等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和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经常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实地督导调研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推动问题整改。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分工合作、通力配合,快速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二)强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分解任务,先后制定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新余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新余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新余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其中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

(三)强化督导调度,保障整改实效。建立完善“巡查、暗访、调度、通报、考核”跟踪督办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2023年,多次组织召开督察整改专题调度会议,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行业部门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和帮扶指导,对检查发现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视情予以函告、通报、移交线索问责。严格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按照“属地管理、领域监管、实事求是、序时管理”的原则和“初审、申请、核实、公开、核准、问效”的程序,严格销号标准,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落实。

(四)强化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引导。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及整改方案及时对外公开;履行销号公示制度,拟销号的问题均在政府网站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共同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积极宣传督察整改正面典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余日报、中国环境报等新闻媒体,宣传全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坚决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和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4319日    






新余市对外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新余市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3新余市贯彻落实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