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一)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第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分别通过市级、省级销号核验,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江西省生态环保督察办问效电话:0791-86866651。
附件: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2024年10月28日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
披露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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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问题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西省国有大型钢铁联合企业。2022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2007年3月起陆续将大量钢渣违规堆存在距离孔目江国家湿地公园不到100米的场地上,现场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且场地内已积存大量淋溶液,取样监测显示,淋溶液呈强碱性。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地块拟用于新余钢铁集团下属江西新旭特殊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电弧炉项目建设,但江西新旭特殊材料有限公司却借平整场地之机将大量碱性钢渣非法填埋于地下,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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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科学规范处置堆存钢渣,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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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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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3年2月底前,责令企业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完成电弧炉项目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了解掌握可能的污染情况。 2.2023年4月底前,责令企业完成用于改造项目场地平整钢渣的收集、清理,并转运返回至钢渣专用堆场。 3.2023年底前,编制渝水区珠珊镇花田村地块钢渣固废整治实施方案,完成钢渣无害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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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新钢公司委托第三方完成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专家评审,结论是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用地标准。 新钢公司已将用于改造项目场地平整的钢渣约1202.76吨全部收集、清理,并转运返回至钢渣专用堆场。 渝水区已将新钢电弧炉项目珠珊镇花田村地块渣料清运至新建的固废填埋场,固废填埋场已完成封场施工、场地绿化作业等工作。原固废堆场已完成生态覆绿和土地污染调查等工作,污染调查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结果显示地块符合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