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余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新余市本级2023年度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公告

2023/06/19 2.0w 阅读 104 点赞

2023年6月,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2022年5月起在非自然年度(365天内)认证周期内,未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开展全面筛查,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逐一进行了提醒。截至目前,仍有93名退休人员未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为有效预防、杜绝冒领社保待遇行为的发生,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江西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赣人社字〔2021〕23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对上述93名退休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自今年6月起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待其补办认证手续的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此外,对长期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我中心将安排稽核人员进行待遇领取情况专项稽核,对存在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的将依法追缴。

手机认证方式:

https://mp.weixin.qq.com/s/J3n9Am2F5vy-RBSncPa-wQ

附件:新余市本级2023年度6月超期未认证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


新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