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定于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在新余市开展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现场鉴定工作。请工伤职工(人员信息附后)准时参加。如是单位申请,请单位务必通知工伤职工到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8点半开始。逾期不予鉴定。
二、鉴定地点
新余市渝水区抱石中大道266号新余袁河医院三楼西侧。
三、参加鉴定的工伤职工应携带材料
1.工伤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学光片等医学材料原件。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鉴定的工伤职工应严格按本通知的时间、场次准时到达鉴定地点,遵守鉴定工作秩序,切勿喧哗聚集;
2.工伤职工及其陪同人员应佩戴好口罩,做好自身健康防护,往返交通注意安全;
3.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会及时通过电话通知或邮政快递方式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请务必在现场填好EMS快递单,准确填写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收件地址并交回工作人员;
4.本次鉴定不收费。
新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