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新余市人社局研究起草了《新余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赣办发电〔2023〕25号)要求,各地市要于2023年底前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由于时间紧急,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未反馈则视为无意见。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1275402187@qq.com
2.书面意见邮寄地址:新余市仰天东大道623号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8003综合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790-6736866
特此公告。
附件:
新余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