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今年以来,新余市聚焦脱贫劳动力就业需求,通过强化就业服务、实施精准帮扶,加大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有力措施,稳步提升脱贫人口就业质量、拓宽增收渠道,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全市脱贫人口已实现就业10449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2.4%,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全部实现就业。
一是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就近就业。常态化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广泛收集本地用工企业岗位需求信息,综合运用现场招聘、资料发放、岗位信息张贴和网站、公众号、抖音号、“5+2就业之家”平台推送等形式,打造“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招聘体系,全面高效促进劳务对接。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共举办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18场次,将企业带下乡,将岗位送上门,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截至目前,全市脱贫劳动力实现本地就业6156人。

二是强化动态监测,实施精准帮扶。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定期推送脱贫劳动力就业监测信息,截至9月底,全市通过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共动态更新脱贫劳动力就业监测信息11974次,精准掌握脱贫劳动力就业状况。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脱贫人口上门入户开展“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提供“1311”就业援助服务,即提供1次政策宣传、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与1次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今年以来,全市共帮扶27名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

三是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各县(区)人社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脱贫人口培训意愿调查摸底,精准掌握脱贫人口就业技能培训需求。紧密结合脱贫人口就业需求和市场需求,以“学得会、用的上、能就业”为导向,根据人员年龄结构、身体条件、文化程度等量身定制培训“菜单”,重点开展家政服务类、农业技术类等就业技能培训,提升脱贫人口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努力实现“培训+就业”无缝衔接。今年以来,全市共有50名脱贫劳动力及防返贫监测对象参加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的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建筑等培训,提升了脱贫人口的就业能力。

四是强化岗位开发,兜底保障就业。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因需设岗”的原则,在稳定现有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围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开发一批保洁员、颐养之家服务员、农家书屋管理员、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和无业可就且有意愿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截至目前,全市共安置2520名脱贫劳动力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发放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482.56万元,充分发挥了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作用。
下一步,新余市将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机制,强化帮扶措施,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动力,千方百计让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增收,不断提高脱贫人口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邹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