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精神,新余市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余市卫民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惠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共计3家培训机构,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7月9日之间举办了4期就业技能培训班,培训人员105人,因4人考核不合格,旷课次数超过3次以上,剔除培训人员4人,培训合格人员101人。
此次就业技能培训利用远程监控的方式进行全程监管,上下课实行人脸打卡考勤制度,我中心对这4期培训班的开班、结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严格审核了培训视频资料台账。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规定,对参加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上浮20%。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同时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江西省第一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210号)文件精神,电子商务师、健康管理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在重点产业目录内,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3家培训机构补贴金额共计12.12万元。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90-6736857
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