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政策公告公示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8/15 1.9k 阅读 262 点赞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精神,新余市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余市卫民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惠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共计3家培训机构2024430日-2024年79日之间举办了4期就业技能培训班,培训人员105人,因4人考核不合格,旷课次数超过3次以上,剔除培训人员4人,培训合格人员101人。

此次就业技能培训利用远程监控的方式进行全程监管,上下课实行人脸打卡考勤制度我中心对这4期培训班开班结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严格审核了培训视频资料台账。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规定,对参加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上浮20%。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同时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江西省第一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赣人社字〔2021〕210号)文件精神电子商务师、健康管理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在重点产业目录内,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3家培训机构补贴金额共计12.12万元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90-6736857


附件1:市本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汇总表

附件2:市本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明细表

附件3:2024年就业技能培训学员花名册


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8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