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政策公告公示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9/09 1.7w 阅读 125 点赞
序号   公开类别 信息类别   一级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方式  信息级别 
1 主动公开内容 政务信息 机构设置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年度更新 办公室、卡中心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2 主动公开内容 政务信息 领导简介 领导照片、简历(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历、政治面貌)、职务、工作分工等信息。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2.《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年度更新 办公室、卡中心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3 主动公开内容 人事信息 招考录用 事业单位招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聘用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及时公开 事业科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4 主动公开内容 政务信息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规划计划和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季度公开 办公室、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各相关科室(单位)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5 主动公开内容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全文、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及时公开 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单位)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6 主动公开内容 政务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要包括:
1.列明依申请公开渠道、依申请公开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指南中列明本部门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包括在线申请(具体网址或路径)、书面(受理机构名称、地址、邮编)、现场申请(受理机构名称、地址)等;
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内容按新条例调整;
4.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
5.列明不予公开内容;
6.列明补正期限;
7.列明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及延长答复时限;
8.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
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10.指南中列明线上主动公开渠道并能够提供渠道信息(如,以网站作为公开渠道的,提供网站名称或详细网址;以“两微”作为公开渠道的,提供账号平台及名称;以“一端”作为公开渠道的,提供客户端下载渠道和方式),列明线下主动公开渠道并能够提供线下公开渠道联系电话、地理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年度更新 办公室、卡中心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7 主动公开内容 制度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定全文,主要包括: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年度更新 办公室、卡中心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8 主动公开内容 政务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及时公开:1月31日前公开;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否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的统一格式发布;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完整,包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报告事项(需列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数据准确性、齐全;
5.近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雷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每年1月31日之前公开 办公室、卡中心、政策法规科、各相关科室(单位)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9 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级财政批复后20日内公开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局属财务独立单位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其他 
主动公开 A
10 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信息 部门项目 部门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局属财务独立单位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11 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采购信息 政府采购 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局属财务独立单位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12 主动公开内容 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服务 1.就业创业年度工作计划、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2.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创业载体认定程序、认定结果信息。
3.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4.毕业生招聘会工作招聘会信息,毕业生求职、就业创业指导。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事指南。
5.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就业中心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13 主动公开内容 失业保险 办事指南 1.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
2.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办理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就业中心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14 主动公开内容 人力资源 政策文件 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及解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文件印发三个工作日内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15 主动公开内容 职业能力建设 政策文件 技能人才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及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文件印发三个工作日内 职业能力建设科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16 主动公开内容 职业能力建设 工作推进 1.新余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公示信息;
2.指导本市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业务;
3.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职业能力建设科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17 主动公开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通知公告 1.全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评定结果公示;
2.人才选拔项目结果公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主动公开 B
18 主动公开内容 调解仲裁管理 调解仲裁管理信息 1.全市劳动合同相关政策及解读;
2.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办理流程;
3.申请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办理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监察仲裁科、仲裁院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B
19 主动公开内容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信息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政策及解读信息;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流程指南,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
3.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指南,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
4.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经办流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社保中心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20 主动公开内容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信息 1.本市工伤保险政策及解读;
2.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工伤医疗就医管理办法、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办法、本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及解读;
3.工伤认定申请办法、工伤康复确认,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依据、申请主体、申请时限、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部门、联系电话;
4.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支付范围和报销标准;
5.工伤保险费率确定经办流程指南,包括申请主体、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办理形式、有效时限;
6.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间、办理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工伤保险科、社保中心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B
21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 1.设置专栏集中公开;
2.公开要素包括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全文;
3.标注有效性;
4.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功能;
5.政策原文需与政策解读相互关联;
6.近两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包括失效、废止、继续有效类、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文件印发三个工作日内 政务服务科、各相关科室(单位)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新媒体
■其他  
主动公开 A
22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部门文件 本单位制定的可公开的部门全文,包括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文件印发三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单位)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新媒体
■其他  
主动公开 A
23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1.政策解读与政策原文相互关联;
2.政策解读与政策原文在三个工作日内同步发布;
3.采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政策吹风会等多种解读形式;
4.注重从政策的出台目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
5.出台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解读率要达到90%以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件公开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各起草科室、卡中心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政府公报

■新闻媒体
       ■其他 
主动公开 A
24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回应关切 回应关切 1.针对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主动回应;
2.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规范回复网上留言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主动回应信息及时公开;
互动信息5个工作日内答复
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单位)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新闻媒体
       ■其他 
主动公开 A
25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众参与 重大决策预公开 1.面向社会的意见征集公告,包括决策草案、草案解读或说明、决策依据、意见反馈渠道、征集期限等信息;
2.重大决策向公众征集的时间不少于30日,规范性文件征集的时间不少于15日;(有特殊情况说明的例外);
3.意见征集反馈信息(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不予采纳理由);
4.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听取意见。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3.《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4.《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及时公开 各起草科室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其他 
主动公开 A
26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权力 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 1.权责清单;
2.行政审批;
3.行政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务服务科、监察仲裁科、各相关科室(单位) ■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动公开 A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