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智萍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文泊、龚伟斌、雷斌、何志勇、裴晓林参加会议。副市长陈文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熊杰,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审议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草案)、各项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选举和通过人选办法(草案)、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草案)、关于议案的规定(草案)。
会议强调,要将代表建议落实率、满意率作为衡量办理工作水平的最高标准,持续强化代表建议“提办督评”全流程管理,做实满意度研判和重点督办,不断提升建议质量和办理质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密切沟通、通力协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