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9月15日,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两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新增住房装修提取、扩大重大疾病提取病种范围,持续释放公积金民生效能,助力改善居住条件、纾解家庭困难。
新增装修提取业务,支持居住品质提升
自2026年9月1日起,我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对本市自有产权自住住宅实施装修的,可按规定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执行双重上限,最高1500元/平方米、单套房屋累计提取不超过30万元,最终提取金额以合规装修发票为准。
提取时限:申请人需在装修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提交业务申请。
提取间隔规定:同一住房未变更产权的,需满15年方可再次申请装修提取;已变更产权的,自上次提取办结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扩大大病提取范围,强化民生纾困保障
为减轻重大疾病职工家庭医疗负担,公积金大病提取政策同步升级,在原有9种病种基础上,参照行业标准,将可提取重大疾病扩容至28种,涵盖呼吸、消化、心脑血管、重症烧伤、神经系统疾病等各类重大疑难病症,保障覆盖面更广,求助更加精准。提取额度严格按照医保结算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核定,坚持专款专用、精准纾困,切实缓解患病职工家庭经济压力。
此次政策优化,进一步推动我市公积金保障从购房安居,向支持城市更新、居住品质升级、大病帮扶多元场景延伸。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宣传、优化经办服务流程、规范业务审核管理,以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宜居安居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