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6〕18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今年继续通过“免申即享”等方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审核,本批次拟对新余仁翔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返还金额共计66318.56元。
现将本批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如有疑议,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90-6736288)。
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