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召开。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智萍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文泊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伟斌、雷斌、何志勇、裴晓林,秘书长孙昕晖出席。副市长贺利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青及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同志列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八五”普法决议实施和“九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全市“八五”普法决议实施和“九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新余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及其起草说明;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新余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新余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一审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农委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会议指出,今年是“九五”普法开局之年,也是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年。要以调研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要继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精心组织论证,积极争取上级的指导和帮助,加强与各方沟通对接,为高质量立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要以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为抓手,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监督工作有始有终、见到实效。
会后,还开展了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