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政策解读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字〔2020〕34号)和《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赣民字〔2016〕141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市临时救助政策进行修缮补充,进一步完善我市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实施意见》主要明确了以下三点:
1.对临时救助的类型进行了明确。按照遭遇困难程度和社会救助的力度,分为小额先行救助、急难型救助、支出型救助和特别救助;
2.明确了四种救助类型的救助标准和家庭财产核查的范围和标准;
3.为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度放宽了支出型救助的家庭财产核查标准。
原文链接:
http://mzj.xinyu.gov.cn/mzj/gfxwj/2021-05/20/content_4c7288c81e454a3bbb29885ac4ac09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