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新余市消费者协会 于2024年9月20日经第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并经 新余市市场监管局 批准,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新余市消费者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清算组联系人:罗清海 电话:13879042078
清算组联系地址: 新余市市场监管局
新余市消费者协会清算组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