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新余市住建局批准了“科创芯大厦和凯光新天地庄园鹭湖小区”住宅小区的命名,并报我局备案。我局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告,准予使用。
附件:地名命名公告一览表
附件:地名命名公告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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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准地名 |
罗马字母拼写 |
所属政区 |
位置描述 |
批准机关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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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创芯大厦 |
Kēchuàngxīn Dàshà |
渝水区 |
高铁新区开元路366号 |
新余市住建局 |
新余市高铁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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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凯光新天地庄园鹭湖小区 |
KǎiguāngxīntiāndìzhuāngyuánLùhú Xiǎoqū |
渝水区 |
景明路1288号 |
新余市住建局 |
新余市凯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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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桥下新居 |
Qiáoxiàxīnjū Xiǎoqū |
渝水区 |
安吉路151号 |
新余市住建局 |
新余市聚合置业有限公司 |
新余市人民政府地名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