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操作细则》要求,市民政局采取有效措施,为民政系统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做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报工作。
一是通过转发文件、张贴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使奖励办法在民政系统做到人人皆知。
二是对民政系统符合奖励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及时联系告知,使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能及时申报,确保奖励申报不遗漏。
三是组织民政系统计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操作细则》,确保计生工作人员在奖励对象确认、申请审批环节认真履职尽责,使申报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