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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司法局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2026/03/09 4.2k 阅读 194 点赞

春节前夕,在渝水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的倾力调解下,一起工伤认定引发的行政争议圆满化解,劳动者在春节前顺利拿到了首笔赔偿款,并向行政复议中心赠送锦旗致谢。

这起案件源于一起工伤认定纠纷。此前,渝水区人社局对某企业职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用人单位不服,向渝水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承办人员审查发现,该职工受伤情形确实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依法应予维持。但用人单位对工伤事实并无实质异议,争议的根源在于赔偿金额。这一发现让复议人员意识到,这起案件具备调解可能,如果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远比一纸复议决定更能彻底化解矛盾。带着这一思路,复议人员主动与双方沟通,倾听真实诉求。劳动者因伤聘请律师维权,但律师费用较高,导致其在赔偿金额上不愿让步;用人单位虽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但因缴费基数低于实际工资,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后存在差额,且企业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压力大,一时难以承担。

找准症结后,复议人员分头开展工作。一方面与劳动者及律师反复沟通,讲明调解可以避免漫长诉讼、早日拿到赔偿款。律师表示愿意适当减免费用,劳动者也同意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另一方面,复议人员主动对接社保中心,了解工伤保险申报流程和赔付标准,及时告知劳动者如何领取应赔部分,打消其顾虑。同时与企业深入沟通,既讲清法律规定,也体谅其经营难处,引导企业积极承担责任。

经过多轮协调,争议双方在渝水区司法局会议室坐到了一起。考虑到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同时为保障劳动者及时获得赔偿,双方协商确定了“预付+分期”的支付方案:企业当场支付首笔款项,剩余部分分期履行。这一灵活方案既缓解了企业压力,也让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双方当场签署和解协议,用人单位随后撤回复议申请,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几天后,劳动者在年关前顺利拿到首笔赔偿款。他专程来到渝水区行政复议中心,将一面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感谢复议人员尽心调解,让我年前拿到赔偿款,终于能安心过年了!”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渝水区司法局坚持“复议为民”理念、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生动实践。复议机构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把调解贯穿全程,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兼顾企业实际困难,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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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余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