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送达朱晓辉工伤认定决定书(余人社伤认字〔2023〕第000373号)的公告

2023/06/26 9.4k 阅读 315 点赞

华夏世纪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局依法受理朱晓辉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案件受理后已依法向你单位下达了举证通知书。经我局调查核实情况,认定其受到的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予以认定为工伤。本局于2023年6月13日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余人社伤认字〔2023〕第000373号),并先后2次邮寄送达你单位,但均被退回。现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新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新余市仰天东大道623号12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0-6736831

特此公告。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