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已常态化开展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对超365天认证周期仍未完成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补办认证手续成功后,我们将尽快补发养老金。
近期,在对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认证情况进行梳理时,发现部分退休人员临近或已超过认证周期(见附件),尚未完成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请相关退休人员尽快完成认证,以确保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如存在欺诈骗保行为,我中心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790-12333
新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