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政策公告公示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5/15 6.0k 阅读 286 点赞

江西星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邹聪诉你(单位)工资等纠纷一案(余劳人仲字〔2024〕第4051号),本委于2024年5月10日已开庭审理。因与你(单位)多次电话联系未果,本委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仲裁裁决书。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余劳人仲字〔2024〕第4051号),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江西星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邹聪赔偿金7698元、2024年2月1日至3月4日期间的工资3400元、奖金1500元,共计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玖拾捌元整(12598元),限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本裁决为终局裁决。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不服本裁决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认为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拒不执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新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