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余市
政策公告公示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3/16 1.1w 阅读 220 点赞

新余渝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了胡小青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按程序进行了劳动能力初次鉴定,需向你公司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初次鉴定结论为7级),已两次向你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康泰玫瑰小区一幢2-1”邮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被退回。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结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司对鉴定结论不服的,请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联系地址:新余市仰天岗东大道623号12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0-6736831

特此公告。

新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